光污染一般是指過度的或不恰當的人工光線(ArtificialLight)。
  最常見的引起光污染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四種:
  一、城區(qū)天空光(UrbanSkyGlow)
  人工照明區(qū)域內產生的射向夜空的無效光線。
  二、侵入光(LightTrespass)或溢出光(SpillLight)
  照明系統無法控制其光線在某一特定的目標區(qū)域內,從而導致光線進入不希望或不需要進入的區(qū)域。
  三、眩光(Glare)
  引起視覺不舒適的過高的亮度。嚴重的眩光會降低可見度。
  四、雜散光(Clutter)
  在過度照明的城區(qū)中大量明亮、雜亂且過度的發(fā)光源產生的無效光線。這些雜散光最終可能會引起以上三種光污染現象。